第34章 旧事

        高宴高一那年,高程和严裕华又闹起了离婚,原因很老套,高程在外面的小三闹到了家里——

        早不是第一次了,自打高宴有记忆以来,高程在外面的女人就没断过,区别是有的安守本分,有的贪心不足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岚从小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,像个侦探一样精通各种侦查手段:装成买牛奶、送报纸的上门攀谈;和同目标人物周围人混熟,打听八卦;收买高程的司机套料……

        F市任何女人,只要被高岚知道和高程有一腿,不出一个月,底细绝对被高岚扒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有什么用呢?严裕华根本不在乎。

        严裕华还没有诊断出癌症前,就一个完全没有软肋的女强人,高程只要不在生意上给她添乱子,她根本不在乎他外面有人没人,有多少人——

        甚至只要小三不挑衅上门,她见了面还能心平气和地冲人笑。

        高程无数次在醉酒的时候抱怨严裕华,说她就是个空芯的枕头,外面看着漂亮柔软,其实一点没给过他温暖——

        每当这时,严裕华就冷笑:你的小三们都是实心的,那你去找他们啊?

        高程顿时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是的,和外人想象不同,高家一直想要离婚的是严裕华,而一口咬定不离的是高程。

        外面小三很多,高程却从没想过离婚,仿佛只要守住严裕华,他就勉强还算个事业家庭都成功的男人,小三也可以隔三差五地换一换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人,一个心无旁骛地只顾生意,一个十年如一日地沾花惹草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宴有时候都怀疑两人真的相爱过吗?

        不相爱,他们是怎么挺过那些艰难的岁月,互相扶持着将生意一点点做起来的?

        若相爱,他们又这么会演变到后面的相互漠视,相看两厌,同在一个屋檐下开口就是明朝暗讽的地步?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家就不是个温馨的地方,上学还好,一到节假日简直灾难:

        高岚是肯定要回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说的好听,说什么父母关系不和,她这个做姐姐要给他更多温暖——实则是学了一身屠龙的本领,却苦于嫁了个二十孝好老公,无处施展——于是哪怕自己都有家庭了,还不遗余力地各种侦查高程的小三,并逮着机会就和他分享成果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岚一来,沈逸林必然要跟着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从小在女方偏强势的家庭下长大,学得很乖巧,像个女孩子,礼貌又懂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缺点也是乖巧,娇滴滴的,做什么都些畏缩,完全没有男孩子的皮实,加上他同时还继承了他妈的八卦,喜欢像个跟屁虫一样粘着人——高宴每次带他就觉得心累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高岚和沈逸林,外公外婆也是要来,说什么高中阶段很关键,生怕他有一点过得不如意,影响了考大学——

        这期间要再遇上高程和严裕华回来吵一架,或者高程的小三常找上门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其狗血程度简直得堪比电视剧,光是想想,就够高宴头疼。

        节假日,高宴能约朋友就约朋友,不能约朋友就用学习做借口,躲在学校享清净。

        学校图书馆外有一荷花池,荷花池旁有一凉亭,在夏日郁郁葱葱的绿植掩映下格外幽静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宴某天在家里又看了一出大戏,烦躁地逃到学校,见凉亭四下无人,直接躺在那里睡一下午。

        醒来时,听到有人在湖边念书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人正是余欢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宴在数学老师的办公室见过她,瘦瘦弱弱一女生,但数学格外厉害,有时数学老师自己思维短路,解不出题,就让她先做——

        高宴还曾见她帮数学老师批改作业,数学老师则在一旁念叨她,要她再努力一点,因为学校奖学金只发给年级前八名,而余欢很不幸的,正好是那第九个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能正是她的倒霉让他印象深刻,他站在门口,一下子就记住了她的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宴在荷花池边遇到余欢的时,她正坐在池塘旁边的一块石头上,手里拿着一篇英语美文精选——

        老师说她英文不好,是拿不到奖学金的关键,于是,她就和英语死磕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英文发音稍稍有些不标准,口音也很重,但念书的感情却是很投入——

        高宴坐在凉亭里默默听她读了两篇,不觉得难受,反而感到一种莫名的喜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像听相声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烦着他的事情,也暂时地从他脑海里消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高宴后来没事就喜欢去凉亭。

        余欢的英文在她有意识的纠正下,从一开始的生硬别扭,喜感十足,到后来,变得标准而流畅——

        进步颇大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都能让他暂时忘了那些焦躁和烦恼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听得多了,对她也渐渐生出好感,仿佛她是他一位相识已久的朋友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那次暴雨送她回家后,他从数学老师那里得知,她寄住她大伯家,而她大伯家有两个聒噪小孩——

        他更是从她一到周末就和他一样赖在学校的行为里,找到了一点同病相怜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始终没有主动找她攀谈。

        谈什么呢?摒除某些共性,他们本质上是不同类型的人。他们的追求是不同的追求,他们的烦恼是不同的烦恼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如果同她说他有烦恼,她可能会说他饱汉不知饿汉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于是从没想过要打破什么,直到那封情书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封情书没有署名,但他认得她的字迹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确定是她写的,除了字迹,还因为他亲眼见到了她在池塘边创作它的过程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她在池塘边念博尔赫斯的诗:

        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?

        我给你瘦落的街道、绝望的落日、荒郊的月亮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比起她略显滑稽的英文,她中文字正腔圆,配合她清冷的音色,有种莫名的魔力,仿佛一下子就能带人进入某种意境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天,他听她念了无数首情诗:俗套的,热烈的、别致的、高远的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就在他好奇到底是哪个男生那么厉害,能让她绞尽脑汁地表达爱意时——

        他收到了那封情书。